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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新旧标准差异对照表
更新时间:2018-05-19 点击次数:3123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,标准5月15日颁布,2019年4月15日实施。这意味着行业一直关注的新国标正式落地,产业迎来新标准,行业迎来新挑战,市场迎来新机遇。
大家看的还不过瘾,现将标准的主要条款及核心参数整理如下,以供参考和学习。
序号 | 性能 |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| 旧国标 |
1 | zui高车速 | 25km/h | 20km/h |
2 | 整车质量 | ≤55kg | ≤40kg |
3 | 电机额定功率 | ≤400W | ≤240W |
4 | 脚踏骑行能力 | a) 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b) 两曲柄外侧面zui大距离小于或等300mm c) 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 | 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|
5 | 结构和尺寸 | a) 整车高度≦1100mm b) 车体宽度≦450mm c) 前后轮中心距≦1250mm d) 鞍座高度≥635mm;鞍座长度≦350mm e)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zui大宽度≦175mm | |
6 | 防火性能 | a)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盒、保护装置、仪表、灯具应当能承受 GB/T 5169.11 规定 550 ℃的温度下的灼热丝试验 b)电源线缆及单芯导线通过zui大的额定电流大于1.0A 的接插件的绝缘材料部件,应能承受 GB/T 5169.11 规定750 ℃的温度下的灼热丝试验 | |
7 | 阻燃性能 | 电动自行车固体非金属材料应当能承受GB/T 5169.16的试验,材料的燃烧类别如下: a)主回路、主回路连接的电气部件,燃烧类别为V-0 b)次回路、次回路连接电气部件,燃烧类别为V-1 c)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或充电回路,燃烧类别为V-1 d)充电器的非金属材料,燃烧类别为V-1 | |
8 | 充电器 | a)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,充电器应具有保护功能,输出接线反接或短接后,应当无损坏 b)充电器应具有防触电保护功能,结构和外壳对易触及的带电部件有足够防护 | |
9 | 淋水涉水性能 | 按规定的淋水涉水试验后,电动自行车应当可以正常骑行,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,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或等于1MΩ | |
10 | 车速提示音 | a) 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/h 时发出提示音; b) 提示音声压级满足 55 dB(A)~62 dB(A) | |
11 | 防篡改设计 | 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具有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zui高车速、功率、电压、脚踏骑行的设计 | |
12 | 蓄电池标称电压 | ≤48V | ≤48V |
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,对车速限值、整车质量、脚踏骑行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做了较大调整并增加了防篡改、防火性能、阻燃性能、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,此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中国电动车产业带来的变革。